| 释义 | 法律分析:
 执法人员确认正在销售的辣条已经过期的,如下处理:
 1、过期后购买的顾客,退货退款,补偿最高十倍的赔偿款。
 2、吃过期辣条吃出问题的,医药费、误工费等由超市承担。
 3、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执法部门可以予以罚款,根据违法情况不同,罚款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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