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女儿四岁多了,没有出生证明上不了户口该如何办,我和孩子爸也分开了 |
释义 | 可以申请医疗卫生部门签发或补发既可以,如果是之前出生的,申报人凭书面申请、生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接生人员证明、派出所辖区民警调查报告、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出具的DA亲子关系鉴定书或亲子关系声明公证书等材料,报县级户口登记机关核准后申报户口登记。出生证明的办理须知: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4、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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