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不是必须到庭的案件,第一次传票没去,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到庭的案件,经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可以强制拘传到庭,二次相隔时间一般不会太长,视法院的时间安排而定。不属于违规。第一次传票没开庭,原因很多或者说很复杂。当事人突发疾病不能到庭,提出申请可以准许延期开庭,还有家里老人突发意外需要暂缓开庭等原因很多。法院是讲法的地方,但是人性化需要提倡,法与情发生冲突,不违反法律规定下法可以给情让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