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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连续犯和集合犯的区别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连续犯和集合犯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连续犯,行为人基于一个概括的故意,反复实施了数个独立犯罪的行为而触犯了同罪名,集合犯,刑事法律把同种的数个犯罪行为集合成为一个犯罪;
    2、连续性特点不同,连续犯,连续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表现为必须具有连续性,行为与行为在时间上不能间隔的过久,集合犯,集合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在时间上可以有间隔,即在行为与行为之间,不要求有连续性。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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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5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