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侵占罪四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侵占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侵占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占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侵占数额达两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2、侵占数额达二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3、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后,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4、合法持有的形式包括代为保管、拾捡他人的遗忘物、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的立案数额,一般会结合当地的实际消费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