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财产损失由谁承担责任?父母是否需要负责? |
释义 | 父母在未成年子女财产损失中负有责任,除非损失不是由父母造成且父母依法履行监护义务。父母作为监护人不能擅自处分或损害未成年人财产,如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子女无需偿还父母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 法律分析 子女财产损失由父母造成的情况下,父母要担责。如果不是父母导致,且父母依法履行监护义务的,则父母无需担责。根据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财产属未成年人所有,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没有擅自处分、损害的权利,父母有义务提未成年人保管财物,如果造成损失,父母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父母的债务子女没有承担责任,父母的债务应当由其自行承担,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子女不需要偿还父母的债务,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应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保护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果父母导致未成年子女财产损失,父母需承担责任;但如果父母依法履行监护义务且非由父母导致的损失,则父母无需担责。未成年人财产属于其所有,父母作为监护人无权擅自处分或损害财产,应保管好财物。如造成损失,父母应依法赔偿。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子女不需要偿还父母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前,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充分考虑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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