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组织有偿陪侍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其构不成定罪,当时需要给予其相应的处罚,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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