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厦门其他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要办多久 6个工作日 二、厦门其他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流程怎么走 申请与受理:派出所窗口民警当场受理。 审查与决定:区公安局分管领导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做出决定,发放户口簿。 三、厦门其他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的申请条件 (一)救助管理机构和安置机构中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县级公安机关凭民政部门提供的落户申报材料开展违法人员信息库联网比对、人像信息比对以及网上重复人口信息排查等工作,并在30日内反馈是否准予办理户口登记结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到准予办理反馈结果后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二)婚嫁后原籍户口被注销且已在现居住地居住生活10年以上的无户口人员,因无法提供准确原籍地址、原籍地查找不到原始户籍档案等丧失在原籍地恢复登记常住户口条件的,可以随被投靠人申报户口登记,依据《结婚证》或者亲子鉴定证明登记亲属关系,否则登记非亲属关系。 四、厦门其他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办理依据 1.《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主席令公布)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号) 第六十一条被捡拾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因抚养人坚持自行抚养,经动员仍拒绝移送社会福利机构,且与抚养人共同居住生活满三年的,可以随抚养人以非亲属关系申报户口登记。 公安派出所凭下列材料受理、报批:(一)询问笔录(抚养人、见证人各1份,邻居2份);(二)《动员通知、声明、监护意见表》;(三)《采血入库流程单》;(四)公安机关查找公告复印件(需符合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有关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线索反馈条件);(五)抚养人《居民户口簿》(申报人提供);(六)确认该未成年人出生日期的证明材料(申报人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