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账户限制取出的问题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封存后的处理:1、符合条件的可以取出已缴纳的公积金;2、不符合条件的账户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封存管理;3、如果有新工作,可以由新单位启封继续缴纳,待符合条件时再提取。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如果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可以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是指职工因各种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帐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条件时所处的一种状态。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户。 封存后住房公积金的处理: 1、将已经缴纳过的公积金取出来.如果是因为离职原因,也就是说不在原来的单位工作了,可以申请将已经缴纳的公积金取出来。但是要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办理申请手续,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 (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如不符合规定的允许提取的条件,则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储存余额,其账户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统一封存管理,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再向中心提出申请。 3、如果有了新工作新单位.可以由新单位启封继续缴纳,待职工符合转移或提取条件时再提取。 结语 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提供长期住房储金。近年来,相关政策逐步放宽,允许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或应对重大疾病救急。对于账户状态为封存的情况,职工可以按规定提取已缴纳的公积金。若不满足提取条件,则公积金账户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统一封存,待符合条件时再进行转移或提取。对于职工来说,新工作新单位的到来也意味着可以继续缴纳公积金,待条件符合时再进行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监督第三十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提取和使用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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