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工伤预防及措施 |
释义 |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而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劳动者安全生产的培训,让劳动者有安全生产的强烈意识; 2、及时合理发放合格的劳动保障用品; 3、在危险岗位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生产警示标志; 4、建立安全生产的标准程序,并严格监督执行。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包括 1、违规作业,主要是指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交接制度等)的作业行为。违规作业具体包括: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 2、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条例、政策、规程、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违章指挥具体包括: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指挥者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等。 3、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纪律的行为。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的责任,生产与工作纪律、不遵守考勤与休假纪律、奖惩制度及其他纪律等。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的条件: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规定;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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