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和质押的差别 |
释义 | 律师分析: 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1、成立的条件不同。2、占有的条件不同。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4、权利的实现不同。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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