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法人终止的几种情形: 1. 合并和分立:当两个或多个法人组织合并成为一个新的法人组织时,原来的法人组织就会终止。同样,当一个法人组织分裂成两个或多个新的法人组织时,原来的法人组织也会终止。 2. 解散和清算:法人组织可以因为各种原因自愿解散,也可以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法院判决被强制解散。在解散之后,法人组织需要进行清算,将其财产分配给债权人和股东等相关方。 3. 失效:法人组织的存在和活动可能会因为其成立时的条件不再存在而失效。例如,当法人组织的许可证过期或者被吊销时,法人组织就会失效。 4. 财产破产:当法人组织无法偿还其债务时,可能会被宣告破产。在这种情况下,法人组织需要进行破产清算,将其财产分配给债权人。 5. 其他原因:法人组织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终止,例如,法人组织的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法人组织的活动违反了法律规定等。 法人终止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 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公司财产分割。 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六、注销执照。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需要注意的是,法人组织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其负有的债务和责任也会随之终止。在终止之后,法人组织需要进行清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