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
释义 | 刑事诉讼要遵循下列原则: 1、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2、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4、审判公开。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6、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7、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8、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9、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10、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1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12、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一、检察院起诉了就要定罪吗 提起公诉是刑事审判的开始,是否判刑,需要根据人民法院来作出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所以检察院起诉了不一定要定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 二、定罪免处由谁决定 定罪免处的意思是,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予以免除刑事处罚。我国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刑事案件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之后,由合议庭合议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以及怎么量刑,如果合议庭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定罪免处的条件,就可以判决被告人构成犯罪,但是免处刑事处罚。因此,定罪免处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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