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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与合同的范例与实例
释义
    赠与合同的种类有口头赠与、书面赠与,按赠与物性质可分为不动产赠与和动产赠与,且不动产赠与需办理登记。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条件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其他约定义务。
    法律分析
    一、赠与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赠与合同的种类有:
    (1)按照合同形式可分为口头赠与、书面赠与等;
    (2)按照赠与物的性质可分为不动产赠与和动产赠与,且不动产赠与必须办理登记,动产赠与必须交付;
    (3)赠与合同的其他种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条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条件有: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3、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结语
    赠与合同的种类包括口头赠与和书面赠与,根据赠与物的性质可分为不动产赠与和动产赠与。不动产赠与需办理登记,动产赠与需交付。赠与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赠与人在财产权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经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若赠与财产需要登记或其他手续,应办理相关手续。若赠与人未交付赠与财产,受赠人可要求交付;若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毁损或灭失,赠与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条件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以及不履行扶养义务或其他约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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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5: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