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怎么办 |
释义 | 借款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需双方补充协议。如无法达成确认,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亦可随时要求履行,但需给对方充足准备时间。如仍无法确认,借款期不满一年者,应在归还时一同支付;借款期超过一年者,应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不满一年者,应在归还时一同支付。 法律分析 借款合同未规定履行期限需双方补充协议。如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亦可随时要求履行,但需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仍无法确认,借款期不满一年的应在还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一年以上的则应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不满一年的则应在还款时一并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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