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身份证明资料,若是公司法人,则需要提交营业执照; 2、涉及 房地产开发 的,需提供 土地使用权证 书、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涉及房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供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 4、涉及房地产 所有权转移 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需提供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6、涉及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 继承权公证 书”、 房产所有权证 、契税发票; 7、涉及 遗嘱继承房产 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8、涉及赠与房产的,需提供“赠与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法律客观: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