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提前终止,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用人单位在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因非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或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后的权益保障与补偿措施 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与补偿措施。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和工资水平而定。其次,劳动者还有权利要求支付未休假的工资、年度奖金、加班费等。此外,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单位出具离职证明,以便办理相关手续。在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后,劳动者应及时与雇主协商解决争议,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总之,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后,劳动者有权利获得一定的权益保障和补偿措施,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具体操作。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后,劳动者享有一定的权益保障和补偿措施。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数额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和工资水平而定。此外,劳动者还有权利要求支付未休假的工资、年度奖金、加班费等。劳动者应及时与雇主协商解决争议,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总之,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后,劳动者有权利获得一定的权益保障和补偿措施,但具体操作需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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