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和借据的法律意义是不同的,借款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一般由双方各持一份;并且不能当然地证明借贷关系已经成立;但是根据习惯,借据通常是在借款交付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份凭证,证明借款已经支付。如果发生纠纷进入诉讼,二者在诉讼中的证明力也不同。借款合同只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同关系,并不能证明合同已经生效,借款已经交付等,但是借据是可以证明借款已经交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