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讼中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因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提起诉讼的,由作出财产保全的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按照第二十八条处理管辖异议,但是有个别法院认为诉中财产保全与诉前财产保全是同一性质,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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