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微信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的聊天记录属于一种电子的证据,只要具有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就可作为判决的依据。真实性指的是证据必须真实,不得伪造、复制或者篡改等。如果是电子的证据,必须是原始的载体。关联性指的是聊天记录和案件的当事人存在特定的关系,合法性指的是获取聊天记录的手段必须合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