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金华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权限有哪些?
释义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活动中接受委托人鉴定委托,遵循法律规定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机构。或者说,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一、司法鉴定权限:
    1、负责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履行对司法鉴定机构实施年度检验、行政处罚等职责。
    2、负责组织在司法鉴定机构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培训、考试、考核及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申报颁发。
    3、司法鉴定机构必须通过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审批,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未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审批,任何单位不得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
    二、司法鉴定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司法鉴定工作发展规划和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
    2、负责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登记、变更、注销工作;
    3、负责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年度审核和名册编制、公告工作;
    4、负责全区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
    5、负责全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
    6、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司法鉴定人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工作;
    8、负责指导、监督自治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工作;
    9、负责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司法鉴定人享有下列权利:
    1、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2、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3、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4、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5、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6、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7、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8、获得合法报酬;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9 21: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