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不是罪名,而是对假释的程序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也就是依照减刑的相关规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刑法的基本原则具体包括如下: 1、罪刑法定原则;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4、最新相适应是指刑罚的轻重; 5、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 6、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刑罚的目的在于惩治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具体而言,刑罚针对的是需要承担责任的犯罪分子,刑罚的性质为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措施,刑罚的对象只能是犯罪行为,其目的是国家司法机关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所希望达到的目标。因此刑罚的目的是很重要的,也是刑法适用时的适用原则,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