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主观: 1、夫妻有贷款的可以离婚,离婚的时候可以协商决定贷款的还款方式和比例。2、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3、一般来说如果是房贷,那应该由房屋的获得者继续还房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