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防卫过当可以适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只对其不应有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对全部损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明文规定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主观和客观的根据,这一规定是罪刑均衡的基本原则的体现。 防卫行为的起因如下: 1、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 2、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 3、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 综上所述,防卫人虽然出于防卫的目的,但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而造成了重大的损害。所以说防卫行为具有不正当性,这也在一定的程度上说明了防卫过当的本质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