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成立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免责债务承担的条件首先是作为债务承担标的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其次须有有效的债务承担合同。债务承担合同除了应满足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外,并且免责债务承担还需要经债权人同意,且不违反债务人明示的或可推知的意思。因此对于免责债务的承担,必须符合上述的债务要求才可以进行承担,从而遵守法律的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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