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四川成都小学摇号要什么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成都市教育局发布的小摇号派位通知,主要是针对不同情况下的学生进行了不同的安排。对于户籍在成都市内,学籍不在成都市内的学生,需要办理回城生手续后才能按照户籍地对应的小学进行划片微机派位。对于户籍在成都市内,学籍不在成都市内的学生,同样需要办理回城生手续后才能按照户籍地对应的小学进行划片微机派位。对于户籍在成都市内,学籍在成都市内的学生,则直接按照学籍地对应的小学进行划片微机派位。对于户籍在外地,打算 法律分析 1. 成都市内的户籍居民,学籍不在成都市内的。 2. 户籍在成都市内,学籍不在成都市内的。 3. 成都市内的户籍居民,学籍在成都市内的。 4. 户籍不在成都市内,学籍在成都市内的。 在第三批次小摇号时,就需要办理回城生手续,办理成功后直接按照户籍地对应的小学来进行划片微机派位。 回城手续办理地址及资料准备: 地址:成都市教育局的小教科 资料: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原就读小学和当地行政部门统一盖章的),监护人的回城申请表。 2、户籍、学籍都是在中心城区,但不在同一个区。 这个情况同样按照户籍地对应小学来进行划片微机派位。 3、户籍、学籍在均在中心城区,且属于同一区,但读的不是户籍对应的小学。 可以按照学籍对应小学来进行划片微机派位。也可申请转片,按照户籍对应的小学摇号(只针对于就读小学不是户籍地对应的小学这个情况)。注:可以给教育局打电话确认一下。 4、户籍在郊区县,学籍在中心城区,并且在中心城区有居住证 又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居住证已经到期,那么就只能回郊县去摇号。 2.没到期,按居住证所在地由当地教育局统筹安排。(统筹: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 二、户籍在外地的 户籍在外地,打算在成都入学的,且满足进城务工子女政策的,分3种情况 1、户籍在外地,学籍和居住证没有在同一区内。 学籍在外地或者是学籍在成都中心城区,但不是和居住证在一个区,这个情况就只能由居住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2、学居统一,且学籍是在居住证正读小学,如果中途没有跨行政区域(一个区为一个行政区域)变更过居住证,也未变更过学籍的。 就可以按照参加居住证对应的小学来划片派位入学。 3、学居统一,且学籍是在居住证正读小学,但中途有跨行政区域变更过居住证。 比如说刚到成都时办理的成华区居住证,但是看到青羊区的学校都非常好,又把居住证迁到了青羊区。这个情况,就只能按照最终办理的居住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来统筹安排。 三、统筹入学的情况 1.集体户口。入学时按户口所在地由教育局统筹入学。 2.户口不在成都,外地生,小学在外地老家读,但初中又觉得成都教育资源更好,初中想在成都读,没有参加4月信息采集的,由居住地区县教育局安排统筹入学。 拓展延伸 成都市初中划片及统筹入学政策是成都市教育局为了保障公平公正,推进城市教育均衡发展,实行的一项重要政策。根据该政策,学生将根据其所属学区以及家庭住址等因素,被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就读。 然而,近期以来,随着城市发展加速,部分初中学校面临学生数量过多、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导致学校管理难度加大,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因此,成都市教育局决定进一步完善初中划片及统筹入学政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学校办学质量。 具体来说,成都市教育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1. 调整优质初中招生比例,增加分配到初中优质教育资源的比例,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接受到优质的教育。 2. 完善初中划片及统筹入学政策,以学生家庭住址和所属学区等因素,科学分配优质初中教育资源,确保公平公正。 3. 加强初中学校管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学校办学质量,确保学生得到良好的教育资源。 总之,成都市初中划片及统筹入学政策是为了保障学生接受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城市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进一步完善初中划片及统筹入学政策,将有助于提高学校办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 结语 成都市教育局提醒市民,针对不同情况,办理回城生手续的办理地址及资料准备有所不同。对于户籍在成都市内,学籍不在成都市内的学生,可以在成都市教育局的小教科办理回城生手续,然后按照户籍地对应的小学进行划片微机派位。对于户籍在成都市内,学籍不在成都市内的学生,则需要办理回城手续,然后按照户籍地对应的小学进行划片微机派位。办理回城手续的地址及资料准备包括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学籍证明(原就读小学和当地行政部门统一盖章的),监护人的回城申请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四章 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三十三条 民办学校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五章 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 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七章 扶持与奖励 第五十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举办民办学校,发展教育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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