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工伤骨折误工费如何算 |
释义 | 职工发生工伤,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相当于误工费。 如果是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加害方支付误工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 一、停工留薪期和误工费有啥区别 (一)两者责任主体不同。停工留薪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责任主体是用人企业,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而误工费是针对侵权人而言的一个概念,属于民事赔偿范围。 (二)对权利主体的要求不同,误工费要求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而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都可以获得停工留薪工资。 (三)两者包含的项目不同。误工费包括:工资(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资金、津贴、课酬;而停工留薪工资仅包括停工留薪期间内的工资。 (四)两者的时间计算方式不同,误工费的时间限制根据实际造成的后果有限定的时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出车祸没钱看病怎么办 出车祸后受害者没钱医治的话,可以让加害者现行垫付医费用。若是受害者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的话,也可以让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垫付医疗费;若对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的话,也可以让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垫付。总之,若没钱医治的话,可以要求现行支付医疗费的对象有肇事者、自己车辆的保险公司、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所以受害者可以放心进行治疗。 三、残疾人出现人身损害,有误工费吗? 残疾人出现人身损害是有误工费的,误工费不以人群划分,只要符合领取误工费得人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误工费。误工费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支付,但是不得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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