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拒执罪一般的判罚包括: 1、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拒不执行判决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本罪的主体; 2、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 3、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必须执行,在有能力执行的情况而故意拒不执行,希望通过拒不执行的犯罪行为,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无法得到执行,以满足自己或单位的非法利益; 4、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