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自销毁过期药品怎么处罚 |
释义 | 法律分析:私自销毁过期药品如何处罚如下: 1、药品上面没有明确标注有效期,或者标注的有效期有明显修改的痕迹; 2、药品上面没有明确标注生产编号的,或者已标注的生产编号有明显修改的痕迹; 3、该药品已经远远超出其有效期的; 4、直接包装药品的材料或者保存药品的容器没有经过国家药品机关批准的; 5、未经药品机关允许,擅自为药品添加辅助材料的,这里的辅料包括着色剂,香料,防腐剂等; 6、除上述外其他不遵守或按照药品规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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