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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国对嫖宿幼女罪(刑九已删去该罪名)既遂的处罚标准?
释义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一、聚众淫乱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聚众淫乱的构成要件有:
    1、侵犯的对象为公共秩序;
    2、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
    3、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
    聚众淫乱,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
    二、没有金钱交易构成聚众淫乱罪吗
    一般情况下,自愿且没有金钱交易算聚众淫乱罪。我国刑法对聚众淫乱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聚众淫乱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公然藐视国家的法规、纪律和社会公德,公然聚集男女多人,实施了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触犯了聚众淫乱罪的犯罪嫌疑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认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之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条是关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犯罪及处刑规定。共分两款本条第一款是关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及处刑规定。根据本款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本款规定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是指纠集多人扰乱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社会团体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及科研秩序,如聚众侵入、占领机关、单位、团体的工作场所以及封闭其出入通道,进行纠缠、哄闹、辱骂等。情节严重,一般表现为扰乱的时间长、次数多、纠集的人数多,扰乱重要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活动,造成的影响比较恶劣,等等。造成严重损失,主要是指使经济建设、教学科研等受到严重的破坏和损失。在这里,情节严重、致使机关、单位、团体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和造成严重损失都是构成本罪的要件,缺一不可。对于一般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严重损失,危害不大的,不构成本罪。根据本款规定,犯本款规定之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所谓的首要分子,主要是指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其他积极参加的,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积极、主动参加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第二款是关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犯罪及处刑规定。根据本款规定,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犯罪,是指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这里规定的国家机关是指管理国家某一方面事务的具体工作部门,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主要是指聚集多人强行包围、堵塞、冲入各级国家机关的行为。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管理职权、执行职务的活动,因受到聚众冲击而被迫中断或者停止。造成严重损失,是指造成的社会影响很恶劣,严重损害国家机关权威的;致使国家机关长时间无法行使管理职能,严重影响到工作秩序的;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等等。根据本款规定,犯本款规定之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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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9: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