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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监委会主任辞职程序?
释义
    律师解析:
    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也即债权人享有保证请求权,而不必向保证人偿付代价。这就是一般情况来说的,但在实际生活中,保证人也可能获得一定的好处。这主要是因为由于保证人提供保证,使债权债务关系得以顺利建立,故订立保证合同的同时,债务人出于感激和友善心理可能给予保证人一定的酬金或其他好处。但这是属于合同效力以外的问题,不属于保证合同关系的内容,因而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无偿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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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9: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