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批准逮捕了,不一定意味着要判刑。被批准逮捕的前提是,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因此,被批准逮捕后,除了例外或被证实无罪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将成为公诉的被告,判决最低可能为徒刑以上刑罚。 被逮捕后是否需要听取律师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如果辩护律师提出表达意见的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