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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由谁来偿还?
释义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为受害者提供补偿,无需偿还。该基金是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确保受害人在无法获得侵权人或交强险赔偿时,通过救助基金获得适当补偿或紧急救助。
    法律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不需要受害者还。这项制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运作机制及责任分配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由政府设立的专项基金,旨在帮助受害者及其家属应对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失。其运作机制主要包括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交通事故责任方的罚款、保险公司的义务性捐款以及社会捐赠等。基金的管理由专门的机构负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责任分配方面,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受害者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伤残补偿金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基金的偿付责任由责任方、保险公司和基金共同承担,其中责任方承担的比例根据事故的责任程度确定。通过建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更好地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减轻其经济负担,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结语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作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补充,为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提供了重要的救助渠道。该基金的运作机制包括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确保受害者及其家属能够得到及时抢救或适当补偿。通过责任方、保险公司和基金共同承担偿付责任,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效保障了受害者的权益,减轻了其经济负担,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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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9: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