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禁止离婚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1、禁止离婚的情形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不是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申请离婚时没有达成离婚协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起诉的流程怎么走 离婚起诉的流程要经过申请、审查、受理、到庭、开庭、判决等步骤和手续。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方要到另一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一方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当事人一方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