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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释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释义
    英美国家要求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尽快由法官或警察决定将其保释还是羁押,一般来说,保释的程序分为申请、听审、裁定以及救济四个阶段。
    1、申请这一阶段一般处于每个诉讼阶段结束之后,最为常见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强制到案之后。但是由于英美各国将保释在一定范围之内作为一种权利赋予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被告人自己无须提出申请,而由具有保释决定权的官员依职权批准。
    2、听审与抗辩听审并非保释程序的必经阶段,因为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获准保释条件的情况下,法官没有必要举行听审,而可以直接决定保释。在决定是否保释的过程中,法官必须聆听被告人的辩解,并且在公开法庭上听取控诉方和被告方的辩论。所有拒绝给予保释的决定也是公开作出的。法院必须将拒绝保释或科加保释条件的理由作详细记录,并且应当尽快地将记录副本送达被告人。一般来说,保释决定的作出必须有律师和检察官的参与。
    3、裁定不论法官是否同意保释都必须作出正式裁定,因为这一裁定将成为被告人申请救济的基础。若法官准予保释,则裁定中必须明确被保释人所应遵守的条件以及违反保释规定后的处罚;若法官不准许保释,则其必须明示否决的理由。
    4、救济“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英美各国对保释的救济也规定得较为详细。英美国家大都规定了有关申请人身保护令的程序,人身保护令是对关押者发出的一种司法命令,其作用是对羁押或监禁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违法的羁押或监禁加以纠正。保释的方式可以是提供保证人和保释金,对于保证人保释的,保证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否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不会批准保释的,对于犯罪嫌疑人如果是有疾病等,需要住院治疗的,不宜被关押在看守所等的,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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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3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