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加坡公屋制度利弊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利:“居者有其屋的政策”避免了城市发展进程中房地产业过热导致的泡沫和民众居住权受到挑战的问题。并同时迁制了房产市场中非组屋的价格过快上涨。 弊:使得政府对于国产经济干预有些大,并且根据收入定所能购买组屋的等级,这些都使得经济政策的灵活性下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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