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通常员工在工作中造成工伤是由人事部处理的。 单位的人事部门工作职责很多,通常负责公司员工福利、社会保险、劳动年检的办理等等,我国原来负责人事和社会福利保险的由人事部和劳动局对口,现在合并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伤也是属于该部门管辖。当然也有一些公司把人事和行政分开,甚至成立专门负责保险、法律纠纷方面的部门,具体要以各公司的岗位设置为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