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贵州大学生就业补贴在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就业补贴的领取方法: 1、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力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 就业补贴的发放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5、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 6、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