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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
释义
    《刑法》第384条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
    (2)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挪用公款判几年
    挪用公款判几年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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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3:4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