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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解除的种类有什么
释义
    合同解除并不一定必须发通知函。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由此可见,在双方合同没有约定解除合同的方式的情况下,发通知函并不是解除合同的唯一必须的途径。
    合同解除必须要通知对方吗
    合同解除一定要通知对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的时候,是需要通知对方的,一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问: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答: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其次,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最后,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我国《民法典》没有合同终止的概念,也没有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故合同解除适用于所有合同。当它适用于继续性合同时,则表现为合同终止的一些法律特征,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我国《民法典》中的合同解除包含合同终止,二者表现为种属关系,合同解除可以代替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
    合同法定解除的是不是也要通知对当事人
    合同法定解除的也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如果未通知对方的,则合同解除对对方不生效,合同继续有效,对方仍然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对此《民法典》也有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解除合同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吗
    解除合同不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合同一方当事人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当事人,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依法解除,通知包括但不限定于书面形式。
    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书面吗
    解除合同不一定要发出书面通知,只要通知到达对方即可。合同一方当事人构成根本违约时,守约的一方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合同的解除在解除通知送达违约方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根本违约解除合同必须书面通知吗
    根本违约解除合同不是必须书面通知,也可以直接口头通知。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方式既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该内容由 黄勋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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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9: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