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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安全鉴定须经哪些途径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房屋安全鉴定途径:委托人填写《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或由法院委托鉴定;交纳鉴定费,收费标准见附表;鉴定站派不少于两名的持有《房屋安全鉴定员证》的鉴定人员到现场查勘,绘制房屋平面图,标明检查情况;检测验算。
    法律依据: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中确定房屋危险性等级。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提出维修加固或者拆除的处理意见;有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应当提出立即停止使用的意见。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自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送达委托人,并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提出立即停止使用意见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立即告知委托人,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人与房屋使用人不一致的,委托人应当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内容告知房屋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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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3: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