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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2年监测户应享受的待遇
释义
    (一)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监测户。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举措进行帮扶的脱贫监测户全部纳入低保给予兜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因地制宜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对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脱贫监测户。发动社会团体、商会、企业在就业帮扶上尽可能多地提供就业岗位,开拓就业渠道,积极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脱贫监测户全部实现就业。
    (三)对因病可能致贫的脱贫监测户。纳入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精准扶贫医保补充补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多种类、多层次的医疗健康保障。
    (四) 对子女上学经济负担大的脱贫监测户。分阶段持续推进教育帮扶工作,减免脱贫监测户家庭子女教育相关费用。
    申请城乡低保,应由家庭成员或家庭成员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其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民主评议。乡镇综合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建议,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
    临时救助
    办理条件:凡是拥有寿县户口或者在寿县居住的常住人口,均属于临时救助工作对象。救助对象的确定,应满足三个基本条件:困难家庭和人员陷入紧急、危难的困境;依靠自身能力不能脱离困境;不具备其他社会救助项目申请条件或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未能帮助其脱离困境。
    办理程序: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人户分离家庭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理提交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自受理申请当天起3个工作日内组成核查组,开展入户核查,系统了解其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等基本情况,核查突发事件情况及困难程度等。经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由乡镇人民政府在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和居住地公示2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及时报县民政部门审批。临时救助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可由乡镇人民政府受理、核实后直接审批并发放临时救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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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