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火灾证明书怎么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火灾证明书写法如下: 1、标题。一般把所要证明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 2、抬头。有些证明材料有明确的主送单位,就要在证明材料的开头顶格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有些通用证明材料也可以不写主送单位; 3、正文。这是证明材料的主体部分,应把需要证明的有关人员或事件的真实情况写清楚。 法律依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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