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的具体流程 |
释义 | 一、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流程 持票人(企业)在汇票到期前将汇票送交持票人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持票人填写托收凭证,并在汇票最后背书人签章处加盖持票人预留印鉴→持票人在汇票被背书人签章处填写托收行名称及“委托收款”字样→托收行审核汇票背书是否连续、是否存在瑕疵,审核无误后在托收凭证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托收行受理托收后在托收凭证第一联加盖托收行业务公章及经办人名章后交客户作受理回单→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将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与汇票一同寄往付款行。 二、托收凭证的填写内容 托收凭证应用蓝黑色笔填写,凭证要素不能涂改,涂改的凭证无效;凭证填写内容: (一)委托日期及金额:填写银行承兑汇票送交托收行(付款行)的日期(小写),填写凭证金额须与汇票的大(小)金额写一致; (二)付款人全称: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票面上的“付款行全称”栏内付款行名称。 (三)付款人账号: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付款银行查询后自行填写; (四)付款人地址及开户行:若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没有,需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何省何市(或县)后填写;“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一样,填写为付款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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