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
释义 | 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有哪些注意事项,持票人凭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原件委托其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时,持票人开户银行应认真审核,以便及时收回相关款项。银行委托收款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银行承兑汇票是否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 2、银行承兑汇票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 3、银行承兑汇票上最后一手背书人(即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 4、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5、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若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6、是否做成委托收款背书; 7、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8、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汇票与粘单粘接处加盖粘单上第一记载人签章; 9、托收凭证必须记载事项是否齐全无误,记载事项是否与承兑汇票记载的事项相符; 10、托收凭证“托收凭据名称”栏是否注明“银行承兑汇票”及其承兑汇票号码; 11、托收凭证第二联收款人签章是否为持票人银行预留印鉴; 12、托收凭证填写要素是否齐全无涂改,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13、其他审核事项。 一、银行汇票、本票、商业汇票、支票的区别 1、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一般为企业。 2、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企事业单位等承兑的汇票为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分为:转账和现金两种。 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时,才能申请现金银行汇票。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在银行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 并将银行汇票、解讫通知和填制的进账单一并送交开户银行。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银行的银行汇票丧失,由失票人通知汇票上记载的代理付款行办理挂失止付。银行受理挂失止付,按票面金额千分之一向挂失止付人收取手续费;手续费不足五元的,按五元计收。 3、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细分种类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定额本票面额为1千元、5千元、1万元和5万元四种。按付款方式分为转账银行本票和现金银行本票.期限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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