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过户费由谁承担?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二手房买卖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缴纳相关税费,有些税费是由买方缴纳,有些税费是由卖方缴纳。 具体而言,二手房买卖过户缴纳有以下三类税费承担主体: 1、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 (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须满足两个条件: (1)唯一住宅; (2)购买时间超过5年。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2、契税——买方缴纳 征收方法如下: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1%,若查实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的3%征收;90平米-144平米的普通住宅为成交价的1.5%,若查实买方不是唯一住房的按成交价的3%征收;144平米以上的住宅按成交的3%征收;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3、测绘费 房产测绘收费按不同房屋类别分别执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关于房产测绘的收费标准为:住宅用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1.00元,商业楼用房每平方米1.70元,多功能综合楼用房每平方米2.40元。房产测绘收费由房产测绘机构在房产初始登记测绘、权属和现状发生变更需重新测绘确认时,向委托人收取;在发生变更测绘确认时,只需重新绘图,不进行实地测量,测绘费按上述标准减半收取。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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