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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最新的使用权房买卖政策是什么
释义
    上海将使用权房限购纳入普通住宅限购范围,针对本市户籍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本市户籍单身成年人拥有一套住房以及本市非同一户籍家庭成员的两名以上个人,禁止通过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使用权房只有居住权,不能上市交易。
    法律分析
    此次上海将使用权房限购纳入了普通住宅限购的范围,这次限购政策是针对了本市户籍家庭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而且年满十八岁的拥有一套住房的,以及本市非同一户籍的家庭成员的两名或两名以上的个人,不得再通过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对于使用权房来说,居住者只有居住权,没有占有、出售权,所以使用权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拓展延伸
    上海使用权房买卖政策的主要变化和影响是什么?
    上海使用权房买卖政策的主要变化和影响是指近期上海市对使用权房买卖方面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和更新。其中的主要变化包括:对使用权房交易的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对购房者的资质要求进行了明确、对交易流程和合同约定进行了规范等。这些变化对于购房者和开发商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购房者需要了解新政策对购房资格和购房流程的影响,以便做出更加明智的购房决策。而开发商则需要根据新政策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合规操作,以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合法性。总体而言,新的使用权房买卖政策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语
    上海市最新调整的使用权房买卖政策对购房者和开发商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购房者需了解新政策对购房资格和流程的影响,做出明智的购房决策。开发商则需根据新政策要求进行调整和合规操作,确保项目推进和合法性。新政策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购房者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办法》
    第九条差价换房不得造成差价换房双方当事人新的居住困难。非本市户籍家庭和个人不得通过差价换房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差价换房的户籍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法人、其他组织不得通过差价换房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但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除外。
    第十条本市户籍家庭拥有2户(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承租权和住房产权)的,不得再通过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本市户籍单身且年满18周岁个人拥有1户(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承租权和住房产权)的,不得再通过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本市非同一户籍家庭成员的2名及以上个人,不得通过差价换房取得同一户公有住房承租权。独用成套公有住房为职工住宅(新工房),拆套分配给2户及以上承租人使用,该公有住房承租人为并户后房改售房进行差价换房的,经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以不受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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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