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各地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办法规定,事业单位招录后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任,签订合同,成为正式在编职工。 试用期满考核一般采取领导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也会重点参考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相关的结果。 试用期满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一般来说重点考察适应职位要求所必备的知识和能力,主要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工作效能、服务质量及廉洁自律等。 事业单位试用期满考核的主要程序是 首先由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个人总结并适当方式进行述职。二是所在的用人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会组织以打票或者谈话的方式进行群众评议。三是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撰写考核材料,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四是单位党委会或者党组会进行审议,确定是够合格。五是将考核结果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及时通知本人。 一般来说,转正考核就是程序问题,很少有人因为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的。 转正后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组织考核合格的人员填写转正定级审批表,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或者审批。 综上所述,转正后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组织考核合格的人员填写转正定级审批表,等待审批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