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员被迫签订离职书是否是合法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裁员被迫签订离职申请不合法,失业人员不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公司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公司裁员赔偿标准都有哪些 公司裁员的赔偿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合法裁员的,则用人单位应该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伤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违法裁员的,则属于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二、合同期内被公司辞退,如何补偿 按照如下方式补偿:1、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补偿金。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除名、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3、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被公司裁员怎么赔偿标准 被公司裁员的赔偿标准如下,职工被公司辞退,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执行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年;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项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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