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行医犯罪的行为 |
释义 | 一、非法行医犯罪的行为 1、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3、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4、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5、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6、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行医是不是医疗损害 非法行医致人损害的,不属于医疗损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行为主体方面来看。 医疗事故中医疗行为的主体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从违法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来看。 其中故意和过失是主要的组成部分。一般说来,违法行为中的故意只要求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损害后果有所认识,并不一定要求行为人对其违法性有明确的认识。 3、从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来看。 (1)末依法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未取得医师执照而行医;或者虽然获准开办医疗机构或者有医师执照,但是超出批准范围行医; (2)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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